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其中男性26人、女性4人。负责常态化执行留置看护任务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过硬,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2.招聘范围:具有邯郸户籍。
3.招聘对象: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20周岁至35周岁(1989年8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含当天。
5.身高要求:男1.7米及以上;女1.6米及以上。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协调性好,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无不良嗜好,体能素质达标(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
7.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在职公安民辅警家属、有驾驶证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从事或者参与同应聘岗位履职相关的盈利性活动;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 |
发布招聘公告 |
8月12日9:00-8月21日16:00 |
二 |
报名 |
8月12日9:00-8月21日16:00 |
三 |
缴费 |
8月12日9:00-8月21日16:30 |
四 |
体能测试 |
8月23日9:00-12:00 |
五 |
笔试 |
8月24日14:00-15:30 |
六 |
现场资格复审 |
8月26日9:00-12:00;13:00-16:00 |
七 |
面试 |
8月27日9:00-17:00 |
八 |
体检 |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九 |
政审 |
时间另行通知 |
十 |
公示 |
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
注:如时间调整将在磁县人民政府网、磁县融媒体、北京鸿风人资官网及时公告。
(一)发布招聘公告
8月12日9:00-8月21日16:00在磁县人民政府网、磁县融媒体、北京鸿风人资官网(http://www.bjhfrz.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2日9:00-8月21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局发[2012]65号)。对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八)政审考察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由北京鸿风人资、磁县公安局联合组织,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规定执行,对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
经审查后,符合考察政审条件的考生确定为拟招录人选,在磁县人民政府网、鸿风人资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与北京鸿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磁县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按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确定,并随全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增加交通补贴、餐补、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参照现有辅警标准执行。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0-8061770(鸿风人资)。
在招聘过程中,本公告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如有变更,请考生随时登录北京鸿风人资官网查看相关信息。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请考生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设备畅通;因个人原因影响报考的,后果自负。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关于有些投机分子在朋友圈、网上传播的收钱包过内部有人等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公司名誉,我公司将联合公安局、人社局市场监管部门对此行为进行查处,欢迎广大考生联系我司提供线索。
2024年8月11日